最新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11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务派遣可以是长期的吗?
劳务派遣不得长期化,只能限于临时性、辅助性工作岗位,如果是长期的用工关系,则应当由用工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021-11-29 110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务派遣单位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具有违法行为时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的第五十七条至第六十一条对劳务派遣单位应当
2021-11-29 10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要求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这一规定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作了相应的注册限制。 《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是针对劳务派遣制度在现实中的混乱状况作出的。在劳务派遣单位的建立问题上,由于没有相应的法规规定或政策规定,完全由从事劳务派遣的一些公司或个人为所欲为。有些正规一点的,还主动到工商局去登记;
2021-11-29 10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动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的应尽义务。 《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有三层意思: 其一,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即劳务派遣
2021-11-29 105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可以与用工单位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务派遣协议?
根据协商一致的原则,派遣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双方可以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务派遣协议,也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务派遣协议。
2021-11-29 10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务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中扣留一部分,作为劳务派遣单位介绍工作的中介费是否合法?
劳务派遣单位从劳动者工资中截留中介费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的,责令其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1-11-29 74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务派遣公司克扣用工单位付给劳务人员的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021-11-29 103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务派遣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由谁缴纳?
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2021-11-29 107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是否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用工单位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该义务应当由劳务派遣单位履行。
2021-11-29 106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劳动派遣等,即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需要,派遣符合用工单位条件的劳动者到用工单位工作。它将本为一体的雇佣、使用环节分离,形成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受派劳动者三方关系。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用人单位“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工不招人”。劳务派遣一般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动者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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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